湖北个体户注册_财政部国库司:2021年11月财政收支情况_个体户执照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及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温馨提示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即2022年度起不能再补缴之前年度欠费。 2021年11月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国库司
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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