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明星的收入都是相当高的,这也意味着背后的税负压力过重。收入100万,纳税20万,最低20%的个人所得也是相当的心疼。那么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进行筹划呢?我们来参考一下很多明星的工作室操作方式。
明星工作室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明星都有自己的工作室,主要用于对外,但是还有一个内幕,那就是节税。工作室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一种,它没有企业所得税与分红税,由个人投资经营,所得利润也由个人自由支配,无需缴纳分红税。并且,注册到相应税收洼地的个人工作室还能享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核定征收等。
举例:某网络主播年收益为400万元(税前),扣完税后的收益大概是300万元左右,缴纳100万元的税费。若是在《爱税宝》推荐的税收洼地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工作室来接收这400万的报酬,并且给对方开具400万相应的增值税发票,那么这家工作室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3*3%=11.65万(增值税小规模按3%征收,疫情期间按1%)
附加税:11.65万*6%=0.7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利润为10%)
总纳税额为20.3万,综合税率为5%,直接为该网络主播节省了80万左右的税费,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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